更新时间:2026-07-01
点击次数: 記者劉秀敏/台北報導
民眾黨主席、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、政治獻金侵佔案,今(26)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收賄、圖利、公益侵占、背信四大罪嫌起訴柯文哲,並求處28年6月徒刑,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遭求處17年徒刑。對此,威京總部集團回應,相信沈慶京及同仁們的清白,感謝各界的關心,將靜待法院公正客觀審理。
京華城案偵結起訴,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求刑17年。(圖/維基百科、威京集團臉書)
威京總部集團表示,關於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案件,其中有關威京總部集團沈主席及相關同仁之部分,威京總部集團相信沈主席及同仁們的清白,感謝各界對沈主席及同仁們的關心,威京總部集團將靜待法院公正客觀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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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起訴指出,審酌被告沈慶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文哲等人、市議員應曉薇等人,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,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,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,聯絡柯文哲、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,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,均以現金為之等語,足徵其挑釁司法、藐視法律,犯後態度不佳。
因此,北檢對沈慶京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,量處有期徒刑12年,併科罰金3,000萬元、褫奪公權8年;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,量處有期徒刑5年,併科罰金300萬元、褫奪公權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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